中国招标网首页 > 招标采购 > 政策法规 > 正文

一块关于“相同种类项目营业额”争执的实践案例分析

点击数:1395 发布时间:2025-06-06 收藏本页

阅读正文

一块关于“相同种类项目营业额”争执的实践案例分析

基本案情

某初级中学自动化设施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39万元,采购方法为公开招标,评审方法使用综合评分法。
2025年12月26日采购人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1月16日双方签订采购合同,随即中标提供商开始履约,2025年3月项目完成验收。

该项目评分细节规定的营业额分为3分,中标提供商营业额得分为3分,投诉人营业额得分为0分。排名第二的投诉人总分比排名第一的中标提供商少2.55分。

该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为:投标人2025年以来(以签协议时间为准)到今天有完成过相同种类采购项目营业额的,每提供一个营业额案例得1分,最高得3分(需同时提供合同重点页、验收报告,不提供或不符合的不能分)。

2025年2月十日,排名第二的投诉人向市财政局投诉。觉得其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7个相同种类采购项目营业额均未得分。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并未写明被认定为相同种类项目需要的金额比率,评标委员会给出的不能分理由完全不充分。

中标提供商的7个营业额(得3分):某镇中心婴幼儿园弱电设施采购项目、某镇卫生院弱电自动化设施购置项目、某市社会治理综合指挥服务中心弱电(自动化)设施采购项目、某定制新基地IT基础建设项目、某市应对救援培训基地(城北特勤消防站)项目弱电工程项目、某师大附属科技城小学和婴幼儿园弱电与智慧校园设施采购项目、某科技大学自动化系统设施项目。

投诉人的7个营业额(得0分):某市公安局XH区别局2025年度到期改造监控出租项目(560路),某市公安局XH区别局2025年度到期改造监控出租项目(1000路),某市公安局XH区别局2025年到期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改造(257路)(出租)采购项目,某市公安局XH区别局2025年到期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改造(400路)(出租)采购项目,某街道智慧安防小区建设项目,某交警中队新营房装修弱电系统项目,某市QT区某街道某村数字乡村工程项目。

各方看法

评标委员会觉得投诉人的营业额不应得分。投诉人提供的7个营业额只有少部分类似本采购项目,不可以认定为相同种类项目营业额,故7个营业额均不应得分。该项目主要采购内容包含:智慧校园系统构成的硬件设施、软件平台及学校的弱电系统、广播系统。对投诉人投标文件中7个案例营业额评审剖析:案例1、2两个项目为公安系统监控设施出租,是出租服务项目且未包含智慧校园系统构成的硬件设施、软件平台开发内容,不是相同种类项目营业额。案例3、4两个项目为监控、互联网设施集成,未提供智慧校园系统的硬件设施及软件平台开发内容,不是相同种类项目营业额。案例5为智慧小区安防设施采购、安装集成项目,未提供智慧校园系统的软件平台开发内容,不是相同种类项目营业额。案例6为弱电系统自动化设施采购、安装集成项目,未提供智慧校园系统的软件平台开发内容,不是相同种类项目营业额。案例7为数字化设施采购、安装集成项目,未提供智慧校园系统的软件平台开发内容,不是相同种类项目营业额。综上所述,评审专家审核确认,投诉人提供的7个营业额都不是相同种类项目营业额。

投诉人觉得我们的营业额应该得分。其提供的7份相同种类采购项目营业额合同均为2025年将来签订,且项目内容包括信息化设施采购、监控互联网施工、弱电系统自动化设施采购与集成、声光电多媒体系统施工集成、信息化机房建设、LED大屏安装及硬件有关的软件应用平台布置联调等。

采购人觉得,该项目既包括软件开发,又含有监控、多媒体等各类硬件系统的安装部署,具体包括教室多媒体、办公用计算机、录播系统、智慧校园系统、校园监控系统、互联网系统、广播系统、互动录播系统及报告厅—改造升级9块组成部分,且场景是用中的校园,存在特殊性,故招标需要的相同种类项目营业额一般指智慧校园与园区类项目营业额。校园智慧系统该项目既包括软件开发,又含有硬件安装(含校园基座校园数据大脑、校务管理与家校协同应用、校园发布、平安校园、摆闸三通闸机人脸辨别设施、人工智能运动吧、人工智能引体向上、人工智能实心球及政务云等10多项)。该部分的预算金额为90万元,是核心内容。

处置结果

2025年3月13日,市财政局作出《投诉处置决定书》,认定投诉事情成立。市财政局投诉处置决定,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需要提供商提供“相同种类采购项目营业额”,但未明确“相同种类采购项目”的具体范围。投诉调查处置阶段,被投诉人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本项目与其他类似场景(非智慧校园系统)的软硬件集成项目存在何种实质性不同,评标委员会对此也未能作出合理讲解。故依据现有证据材料,结合投诉人提供的7个营业额的具体状况,可以认定评标委员会对投诉人的营业额评审错误。

问题引出

相同种类采购项目营业额的“相同种类”怎么样认定?

案例剖析

市财政局认定投诉事情成立的重点依据为:对于评审过程中不予认同的营业额,根据“哪个倡导哪个举证”原则,强调被投诉人需要证明“本项目与其他类似场景、类似项目存在何种实质性不同”,评标委员会不认同营业额的,能否作出合理讲解。反之,对于给分的提供商营业额,评标委员会需要给出“本项目与其他类似场景、类似项目存在实质性相同”的原因。

为了便于界定何为“相同种类项目”,招标文件中能否写明被认定为相同种类项目需要的金额比率呢?比如采购文件需要“智慧校园软硬件金额须达到100万元或者占项目预算金额的30%”,如此是不是可行?但笔者觉得,如此更容易掉入“特定行业或者特定金额”的坑。

依据《政府采购需要管理方法》有关规定,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将营业额设为资格条件时,需要提供商提供的相同种类业务合同一般低于2个(超越2个则需要重点审察是不是具备合理性),并且需要明确相同种类业务的具体范围。作为评分原因时,营业额个数一般也不适合太多或者分值太高(不然涉嫌歧视新成立的提供商),还应当尽量了解界定相同种类业务的具体范围,“相同种类”“类似”等字样比较笼统,评审过程中专家不太好把握,也容易产生争议,甚至引发提供商质疑、投诉。

评审过程中专家判断提供商提供的营业额是不是是相同种类项目,一般需要重点看合同、协议的有关条约,所以招标(采购)文件评审需要的提供商营业额佐证材料最好包含合同、协议复印件。对于相同种类、类似营业额的判断,还可结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解、政府采购品目分类加以分辨。

综合评分法下将营业额设置为评分原因时,除去要明确相同种类业务的具体范围外,还应该注意不能以特定行政地区或者特定行业的营业额、特定金额的营业额作为加分条件,不然容易触犯“以不适当的条件对提供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采购项目需要考察提供商类似营业额的,可以设置全国性的、非特定行业、非特定金额的类似营业额,也可以从项目本身具备的技术特征和采购需要出发,对提供商提出类似营业额需要或者评审加分标准,但需要注意的是要保证具备类似营业额条件的潜在提供商的数目足够多,以维护政府采购项目的角逐性、公平性。

(作者:陈文清 作者单位:四川内江东兴区审计局)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招标网国内最大的企业招标采购平台,致力于为企业提供招标采购,招标公告,工程招标,招标代理,招标公司,招标信息,政府招标、采购、拟在建项目信息及网上招标采购等服务。

Copyright(c)2018-2025 中国招标网(https://www.bbdkv.com/)All Rights Reserverd 蜀ICP备1812709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90782

中国招标网(https://www.bbdkv.com/) 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90782